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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信用监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3   来源: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闭窗口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信用监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系统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发了《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信用监管实施方案》(淮文旅发〔2020〕128号)(以下简称《方案》),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文化旅游和广电市场质量和安全监管,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同时为推进广播电视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 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国家、省和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信用监管为抓手,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0号)、《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苏信用发〔2020〕3号)和《淮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办法》(淮政办发〔2020〕3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起草制定了本《方案》。

  • 信用监管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方案》涵盖了两个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文化和旅游信用信息归集。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督促指导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在线填报企业基础信息,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记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行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

二是逐步规范广电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按照省广播电视局统一标准推进广电行业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归集,构建统一完整的市、县两级广电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健全信用主体标识信息,拓展信用信息来源渠道,推动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加快信用信息系统的应用,促进信用信息归集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方案在监管方式上有哪些创新

《方案》重点在五个方面创新监管方式:

一是开展准入前诚信教育。充分利用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审批窗口,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等相关业务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要求开展法律知识和诚信教育,提高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意识。

二是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以提升审批效能为重点,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信用承诺。梳理编制文化旅游和广电审批服务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依托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和广电企业主动做出信用承诺,扩大容缺受理范围,深化不见面审批,推进一网通办。开展信用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将不履约市场主体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是推广应用信用报告。组织编制文化旅游行业和广电行业信用报告应用事项清单,将信用审查逐步推广至旅游星级饭店申报、“绿色网吧”评定、旅行社资金奖补等工作,实行失信记录“一票否决”。推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金奖补等事项中应用信用报告,努力做到信用审查全覆盖。

四是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在文化旅游行业和广电行业行政监管过程中,不断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推进文化旅游行业和广电行业市场主体信用动态监测,根据市场主体违法违规失信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实行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行“互联网+执法监督”,提高监管实效。

五是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深化跨区域、跨领域信用联合奖惩,联合发布,一批文化旅游领域和广电领域“红黑名单”,实现共享、互认。加强部门联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制定推行《旅游包车租用合同(示范文本)》。联合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开展单用途预付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六部门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完善失信人信息推送机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星级旅游饭店和高档娱乐场所住宿和消费。

政策关联:《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信用监管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