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发布背景
文旅合并以来,特别是疫情三年期间,全国的旅游市场发展出现了较大变化:旅游投资热情有所下降,营销载体重心由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变,旅游市场团队游竞争更加激烈,游客出行和消费方式也在不断调整。
为适应新形势下旅游发展的新常态,近年来,省内各地市相继出台了新的旅游奖励办法或意见,较之传统奖励文件,主要增加了对旅游新业态培育、旅游市场营销等内容,对奖励标准也进行了调整。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我市旅游高质量发展,规范旅游奖励引导资金使用方式和标准,提升引导资金使用针对性和效能,淮安市文广旅游局、淮安市财政局联合起草印发了《加快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激励措施》(淮文旅规〔2025〕1号)。
二、主要内容解读
文件在《关于印发淮安市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函〔2022〕30号)基础上,根据疫后旅游发展实际进行补充完善,包括支持传统业态提档升级、新兴业态融合发展、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旅游宣传推广、游客招徕奖励、人才引进培育六条激励措施。
支持传统业态提档升级。保留原有4A以上级旅游景区、4星级旅游饭店、4星级旅行社、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创建奖励,增加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品牌创建奖励。
支持新兴业态融合发展。增加支持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和等级民宿等文旅融合、旅游新业态发展。
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增加支持文物等优秀文化转化、“旅游+”协同发展、科技赋能发展,以及文创、旅游商品开发。
支持旅游宣传推广。保留传统旅游宣传的基础上,增加新媒体宣传的政策激励。
支持游客招徕奖励。增加对研学旅行基地以及对在外地设立淮安旅游推广中心市场主体的支持。
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加大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相应扶持和服务保障。同时对金牌导游等人才给予政策激励。
三、政策实施办法
传统业态提档升级、新业态融合发展及旅游商品参赛奖励实行免申直补。其他项目由淮安市文广旅游局、淮安市财政局发布申报指南,并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审,依据评审结果对申报单位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