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213/2015-00043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局 | ||
文 号 | 淮文发〔2015〕64号 | 公开日期 | 2015-06-09 | ||
文 号 | 淮文发〔2015〕64号 | 公开日期 | 2015-06-09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举办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淮安市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举办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淮安市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 ||||
时效说明 |
关于举办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淮安市
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新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非遗保护中心、市博物馆:
6月13日,是我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为充分展示我市深厚的人文底蕴、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文化魅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营造全民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同时,为策应6月13日省文化厅在南京举办的全省传统音乐、舞蹈类项目展演活动,经研究,决定于6月15日举办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淮安市文化遗产展示展销活动,现将《淮安市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淮安市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方案》
2015年6月2日
附件:
淮安市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
宣传展示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今年6月13日,是我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弘扬优秀的文化遗产,在“文化遗产日”期间举办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使古老的文化遗产与优秀地域特色文化有机结合,让文化遗产融入民众生活,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共有的财富,着力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浓烈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活动主题
保护成果 全民共享
三、活动时间
1、2015年6月15日
(1)非遗生产性保护成果展示展销活动
(2)在活动现场举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咨询与服务
(3)全市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图片展
2、5月18日至6月18日:淮安明清民国书画家作品联展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市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 市博物馆
五、活动版块
(一)宣传板块
1、媒体宣传:邀请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淮海商报、市电视台、市电台进行跟踪报道,宣传近年来我市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报道活动动态。
2、标语宣传:活动主场地建筑、空飘悬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宣传标语,搭建拱门。
(二)主场活动展览展示板块
1.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展示展销
活动内容:组织布艺、撕纸、蛋雕、剪纸、瓷刻、刺绣、博里农民画、钦工肉圆、涟水鸡糕、涟水捆蹄等项目进行展示展销。
活动时间:6月15日上午8:00—11:00
活动地点:市博物馆
2.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咨询与服务
活动内容:活动现场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6月15日上午8:00—11:00
活动地点:市博物馆
3.全市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图片展
活动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展板形式,配以宣传资料,对我市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宣传展示。
活动时间:6月15日上午8:00—11:00
活动地点:市博物馆
4.市博物馆举办“淮安明清民国书画家作品联展”
活动内容:荟萃了明清、民国时期淮安本土的、客籍客居淮安、或在淮安为官的书画家的作品,是淮安明清、民国书画艺术底蕴的一次集中展示。
活动时间:5月18日至6月18日
活动地点:市博物馆
六、组织领导
组 长:杨 斌
副 组 长:李 倩
成 员:严 斌 祁凤喜 严定忠 刘凤武 王淮生
王 剑 董 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淮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干露、刘一航、徐文、朱友光、刘冰、潘新、张丽娟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展示展销等相关工作。
七、相关要求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全民参与,使展演展示活动形式丰富,内容精彩,引人入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参加人员:各县(区)分管领导1名、非遗保护中心负责人1名、文物保护管理负责人1名以及展示展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