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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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发布时间:2020-07-27   来源: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闭窗口

(九)文物保护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拟订全市文博工作规划和文物保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监管、指导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文物考古、勘探、发掘、保护、抢救和研究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文物科研、培训、交流合作和文物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淮安段建设。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