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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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机构管理处(广电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闭窗口

传媒机构管理处(广电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拟订和实施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的创作生产和播出,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舆情监控、处置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