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1〕26号)要求,依据《淮安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工作方案》(淮文旅发〔2021〕40号),经承办单位申请、现场检查、市评定委员会评审,现将2022年度淮安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承办单位名称 | 所在县区 | 负责人姓名 | 所属考级机构 | 评定等级 |
淮安市青少年宫 | 清江浦区 | 丁晓红 | 南京艺术学院 | 优秀 |
淮安市千禧宝曦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 清江浦区 | 张 伟 |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 合格 |
淮安照雅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 清江浦区 | 周家俊 | 中国音乐学院、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 合格 |
江苏省长荣京剧院 | 清江浦区 | 张乔迪 | 国家京剧院 | 合格 |
淮安市博音传媒有限公司 | 清江浦区 | 禹纯霞 | 上海音乐学院、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 合格 |
淮安古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清江浦 | 朱为国 | 中国歌剧舞剧院 | 合格 |
盱眙都梁艺术研究院 | 盱 眙 县 | 王泽俊 | 西安美术学院 | 合格 |
盱眙朗屹艺术培训中心 | 盱 眙 县 | 张贝文 |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 合格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举报,书面形式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1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地址:健康西路130号,邮政编码:223001,联系电话:83665573。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