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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   来源:非遗处   【关闭窗口

各县区文广旅游局,淮扬菜美食文化研究会、山阳古琴社,市非遗保护中心:

根据省文旅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2〕12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推荐申报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鲜明特色,在区域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计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从2021年12月31日前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 目名录中进行遴选推荐。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强、 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对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委省府决策部  署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的项目;民族地区、经济薄弱地区的项目;符合文旅融合要求、发展前景广阔、助力乡村振兴的项目。

二、 申报数量

各县区按照申报条件标准视情推荐申报,市文广旅游局将组织择优评定推荐。

三、 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各县区负责对本区域内具备条件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经本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文广旅游局。市直单位直接报送。

(二)提交材料。主要包括:1.推荐申报函。由各县区文广旅游局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附件1)、本县区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2.推荐申报书(附件2)。3.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其他辅助资料等材料(附件3)。

(三)推荐上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市文广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文旅厅。

四、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第五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县区、各单位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项目保护单位、本地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开展遴选推荐申报。

(二)坚持标准,落实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推荐申报条件标准,认真评估项目价值,择优推荐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项目的名称、类别、保护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要实行专项工作负责制,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完整,为遴选推荐和评定后续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要求,按时报送。各县区、各单位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制作申报书和申报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各县区文广旅游局推荐申报项目报告和本县区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各1份,申报书一式7份,每个项目申报录像片DVD光盘1张,辅助材料报送形式不限。电子版存取U盘1个,内载推荐申报项目清单、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代表性图片、申报录像片、其他辅助资料)等。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2月4日前报送市文广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人:杨子  83665269  18262715600

地  址:淮安市健康西路130号

邮  编:223001

邮  箱:yangzihorse@163.com


附件:

1.第五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doc

2.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doc

3.第五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