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淮安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淮财教〔2018〕36号)、《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淮文旅发〔2022〕78号)的有关规定,淮安市文广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不含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评工作,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24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7-83665279,0517-83665269。
附件:2023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评情况汇总.pdf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