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计划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部:综合文字1名,财务管理1名。
后勤管理部:市场管理2名,水电工1名。
宣发中心:摄像2名,平面设计1名,艺术创作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人生观健康积极,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以下岗位表。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近期蓝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岗位需要具备工作经验的,需提供从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个人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岗位需要持有资格证,需提供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健康西路130号)六楼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表,签字确认,视为报名成功。咨询电话:0517-83665515,83665535。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委托函、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二)适岗评价
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报考人员综合条件进行适岗评价,考察与岗位匹配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报考人员的适岗评价得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同一岗位适岗评价得分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通过适岗评价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有报考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可按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适岗评价得分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采取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得分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适岗评价*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由市文化艺术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报考岗位,与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因聘用考生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与被聘用考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聘用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含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中共淮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89668100;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处83665515。
本公告由市文化艺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xls
2.2023年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x
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