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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旅游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关闭窗口

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将至,踏青出游人数众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温馨提示假期选择跟团出游的市民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核验证照谨慎报名。跟团出游的市民在旅行社报名时,一定要核验旅行社的营业执照以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查看许可证上的经营业务范围,出境旅游要选择具备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在报名时要谨慎选择旅游线路产品,不要一味追求低价选择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的线路产品。

二要签订合同索要收据。团费应交入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收据),如遇熟人要求游客将团款汇入其个人账户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在缴费后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以及出团通知书、行程单一定要仔细阅读,详细了解旅游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其标准,有疑问要向旅行社咨询清楚。

三要加强防护安全出行。乘坐旅游大巴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游览景区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入住宾馆时,不躺卧在沙发上、床上吸烟;参加高风险项目时,要结合自身健康状况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活动。遇突发、紧急情况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和指挥,切勿擅自脱团开展登山、游览、探险等活动。

四要理性消费合理维权。在进入景区或者购物店时,要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理性消费,不受从众心理影响。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应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保持冷静,理性沟通,防止损失扩大。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保存好旅游合同、缴款收据、发票等材料,在旅游行程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拨打12345政府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