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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闭窗口

各县(区)文广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市直各文化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及市《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0〕49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初级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按《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4个专业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4〕17号)有关要求执行。

(一)凡符合国家或者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学历、资历要求

中级:

(一)图书、文博、群文和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要求

1、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艺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四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中专学历,取得四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二)图书、文博、群文、艺术系列中级职称初定要求

申报人员在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的情况下,按照下述条件申报: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初级:

申报图书、文博、群文、艺术类初级职称人员按照江苏省人社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将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评审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初定中级和初级职称的,年限截止2020年9月。

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规定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二)申报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纸质打印3份,A3复印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附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

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纸质打印件15份和电子文档1份。打印件纸张标准为A3纸(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馆员李××)。

3.《承诺书》。由本人书写并签名。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取得现资格以来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8.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单位专业岗位聘用(聘岗)合同或其他聘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1.现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12.获奖奖状及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13.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以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4.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论文,专著(译著)(原件及复印件),篇(部)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15.《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根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苏文职改〔2006〕6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填写。

16.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

17.破格晋升依据及相关材料。

18.其他相关材料。

初定专业技术职称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3份,可直接填好打印,要求用A4纸,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须登录中国学信网注册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续教育证书(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原件及复印件;

5、二寸彩照4张。

上述材料上报时,均须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暂留存于评委会保管,待评审结束后,由评委会退还。所有复印件要经原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学历、转评等问题,参照省人社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2、各县(区)文广旅游局及各有关单位要将申报人员情况汇总并填写《一览表》纸质打印件和电子档各一份,打印纸张标准为A3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根据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请交纳评审费。

5、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

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23日为评审材料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县(区)文广旅游局和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材料上报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派专人送至市文广旅游局职称办(人事处501室)。联系电话:83665515,联系人:沈雪。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3、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4、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5、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一)

6、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二)

7、《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

8、资格条件

 

                                                                             2020年9月17日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