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5〕6号)指示精神,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展2023—2024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25日-3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7-83665269。
附件:2023—2024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等次建议汇总表.docx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5日